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1

121.要知道,主承

121.要知道,主承认并接受所有承认并敬拜人形式的神之人,无论他们来自哪个星球,因为主就是人形式的神。由于主以天使的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向这些星球的居民显现,所以当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告诉来自这些星球的灵人和天使说,神是实实在在的人时,他们都接受、承认这种说法,并为这一事实而感到欢喜。

属天的奥秘 #5094

5094.“酒政和膳

5094.“酒政和膳长”表关于这两种感官能力。这从“酒政”和“膳长”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参看5077节);“膳长”是指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5078节)。这些被内层属世层抛弃了,如前所述(5083,5089节)。然而,要知道,感官的实际能力,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能力并未被抛弃,因为肉体的生命依赖于这些;被抛弃的是看法或想法,以及依赖于它的情感和欲望。属世界的物体一方面经由人的感官,另一方面经由他的理性思维进入他的外在或属世记忆。这些物体在他的记忆里会彼此分开;经由理性思维进入的占据更内在的位置,而经由感官进入的则占据更外在的位置;因此,如前所述,属世层具有两个部分,即内层和外层。  内层属世层就是埃及王法老所代表的,而外层属世层则由“酒政”和“膳长”所代表的。二者之间有何不同,可从他们看待事物的不同方式,也就是他们的思维和基于这思维所得出的结论清楚看出来。出于内层属世层思考并形成结论的人是理性的,并且在他吸收经由理性思维进入之物的程度内变得理性;而出于外层属世层思考并形成结论的人是感官的,并且在他吸收从感官事物进入之物的程度内而变得感官化。这种人被称为感官人,而另一种人被称为理性人或理性-属世人。当人死亡时,他会带走整个属世层;其形式仍和它在世时所取的一样。他也在从理性思维吸收观念的程度内而理性化,在从感官吸收观念的程度内而感官化。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属世层从理性思维吸收观念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到什么程度,就通过贬低并抛弃由感官所形成的错觉而视属于外层属世层的感官在它之下,并掌控它们到什么程度。而它吸收身体感官所形成的观念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到什么程度,就通过贬低并抛弃理性思维而视理性思维在它之下到什么程度。  例如,理性属世人能明白人不是凭自己,而是凭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生命流注活着;但感官人就不明白这一点,因为他说,他明明感受并发觉生命在他自己里面,说话违背感官证据是毫无意义的。再例如,理性属世人能明白天堂与地狱的存在,而感官人却否认这些的存在,因为他不明白,另一个世界比他用肉眼所看到的世界更纯净。理性属世人明白看不见的灵人和天使是存在的,而感官人不明白这一点,因为他以为他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不存在。  又例如,理性属世人明白,关注目的、预见并使得方法朝向某个最终目的是聪明人的标志。当他从一切事物的秩序来看待自然界时,会发现自然界是一个复杂的方法系统,然后意识到一个智慧的至高存在者赋予它们方向,不过是通向他若非变得属灵,就无法看见的最终目的。另一方面,感官人不明白,不同于自然界并与之分离的事物如何能存在,或在自然界之上、优越于自然界的某种存在或实体如何能存在。他不明白什么叫运用聪明、智慧,关注目的,或赋予方法以方向,除非所有这些活动作为属世活动被论及;当它们作为属世活动被论及时,他对这些运作便有了一个观念,这观念就像一个正在设计一台机器之人的观念。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何谓内层属世层和外层属世层,以及感官能力被抛弃,不是身体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被抛弃,而是它们对于内层事物所得出的结论被抛弃。  

属天的奥秘 #1409

1409.所描述的历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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